HOT上海农村搬楼政策
2024-11-18
上海农村宅基地动迁政策:1、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2、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一:按照人口来安置,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4、农村宅基地。安置补助费为《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17]15号)涉及的被征地人员的生活补贴费,标准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未做调整。目前,农村地区“拆迁上楼”的政策实施方案基本上有。另外,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对危房进行翻建、改造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办理补助。补助的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原则上,在农村翻建时,只能拥有一次。该项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